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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新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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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新贸易壁垒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关税壁垒及许可证、配额等传统非关税壁垒的门槛将继续逐步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商品便可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事实上,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我

认识新贸易壁垒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关税壁垒及许可证、配额等传统非关税壁垒的门槛将继续逐步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商品便可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事实上,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我们对此还缺乏系统的了解。所以,认识新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对于防范新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采取正确措施突破它并确保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贸易壁垒概述 

  (一)新贸易壁垒的概念。所谓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传统贸易壁垒指的是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区别传统贸易壁垒与新贸易壁垒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也大多是边境措施;而后者则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

  (二)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并不断强化并非偶然,它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分析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点:

  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以健康、安全和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新贸易壁垒日益增多。

  2.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于是,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

  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同时,高灵敏和高技术检测仪器的发展使检测精度大大提高,给一些国家设置新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

  5.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

  (三)新贸易壁垒的特点。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新贸易壁垒有如下特点:

  1.双重性。新贸易壁垒往往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其中有合理成分,这无可厚非,况且世贸组织协议也允许各成员方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以其不妨碍正常国际贸易或对其他成员方造成歧视为准。所以新贸易壁垒有其合法和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贸易壁垒又往往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而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进行有意刁难或歧视,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这些负面的东西有时以致混淆是非,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可见,新贸易壁垒具有双重性。

  2.隐蔽性。传统贸易壁垒无论是数量限制还是价格规范,相对较为透明,人们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而新贸易壁垒由于种类繁多,涉及的多是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东西,这些纷繁复杂的措施不断改变,让人防不胜防。

  3.复杂性。新贸易壁垒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壁垒中的关税、许可证和配额复杂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

  4.争议性。新贸易壁垒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又非常隐蔽和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不易进行协调,以致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于是传统商品贸易大战将被新贸易壁垒大战所取代。

  (四)新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随着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和发展,贸易壁垒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贸易壁垒逐渐走向分化,其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而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并有升级强化的趋势。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

  二、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壁垒。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它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的目的。

  从表现形式来看,技术壁垒主要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即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这些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标准指的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指的是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

  构成技术壁垒的实质性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标准: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国家安全为理由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措施。主要发达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规,如德国的《防爆器材法》;美国的《冷冻设备安全法》、《联邦烈性毒物法》和《控制放射性物质的健康与安全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法》、《氧气瓶生产检验法》等。

  2.卫生标准:是指以人类健康为理由对进口动植物及相关产品实施苛刻的卫生检验检疫标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进口的贸易措施。虽然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但由于各成员方有很大的自由度,为某种目的,往往任意提高标准或增加程序,从而造成贸易障碍。从发展趋势看,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将持续提高,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残留及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从而使很多出口产品达不到其卫生标准而被迫退出市场。

  3.包装标识:主要是通过对包装标识进行强制性规定来达到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目的,它是技术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达国家在包装标识制度上都有明确的法规和规定。美国对除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菜以外的全部进口食品强制使用新标签,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配料标识中如实标明经政府批准使用的专用名称。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要求销售的强化食品应按规定加附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应包括:食品单位,使用与该食品形态相应的词语(如块、胶囊、包或勺);每盒份数;膳食成分信息,如日参考摄入量(RDI)或日参考消耗量(DRV)。修改后的法规对强化食品标签的格式、字体大小、线条粗细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4.信息技术标准:是指进口国利用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对国际贸易信息传递手段提出要求,从而造成贸易上的障碍。例如,电子数据交换(EDI)和近几年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对发展中国家将是一个新贸易壁垒。在EDI和B2B企业电子商务领域,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商务应用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处于主导地位,所以须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环境壁垒。环境壁垒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很难达到。例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含量必须低于一定标准,对此,国产汽油可逐步达到,但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为保护汽车工业,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上述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引起了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

  2.多边环境协议。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

  3.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现在,国际上采购商在要求有ISO9000质量证书的同时,还要看有无ISO14000环保证书,对于产品质量不相上下的企业,通常足优先挑选那些两证齐全者,因为这表明产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有利于达成国际贸易订单。不言而喻,没有通过ISO14000企业的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5.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理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起诉。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

  (三)社会壁垒。社会壁垒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社会壁垒由社会条款而来,社会条款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国际上对此关注由来已久,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劳工组织(ILO)及其制定的上百个国际公约,也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权利和劳动标准问题。为削弱发展中国家企业因低廉劳动报酬、简陋工作条件所带来的产品低成本竞争优势,1993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大会上,欧盟国家代表德国外长金克尔明确提出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予以贸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就是当时颇为轰动的“社会条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

  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SA8000,该标准是从IS09000系统演绎而来,用以规范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通过论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ICS论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欧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国紧随其后。欧美地区的采购商对该标准已相当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社会壁垒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三、世贸组织与新贸易壁垒

  (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技术壁垒。为促进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从1949年起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中心内容是大幅度削减关税,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贸易技术壁垒作为非关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突出问题。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是关贸总协定9个副协议之一(乌拉圭回合谈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于削弱和消除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因素所形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技术壁垒的内容也有涉及。 

  虽然世贸组织技术壁垒协议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无论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都应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国际标准、导则或建议为基础;它们的制定、采纳和实施均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但在涉及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可采取例外措施。这些例外措施在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员方利用而成为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同时,世贸组织也没有建立一套用来消除技术壁垒的强有力机制和措施,也没有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这使最近由于技术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成为发生最频繁的国际贸易争端之一。世贸组织尽管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贸组织的裁决只是要求,若一成员方不愿修改其法律、法规来贯彻裁决,那么该成员方的贸易伙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领域对它采取报复措施。 

  同样,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生效后的第三年审议中也指出:虽然没有对上述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的必要,但该协议在实施和执行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如根据协议第15条第2款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本协议对有关成员方生效后立即将现有的或为确保本协议的实施和管理而采用的措施通知该委员会”,但实际上只有1/3的成员方履行了此项义务;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个标准机构中只有26个成员方的28个标准化机构通告接受协议附件三《关于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的良好行为守则》;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则的标准化机构也才63个,仅分别来自46个成员方,这对于拥有众多成员的世贸组织来说,显然不尽人意。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所强化了的通报义务,实际中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各成员方在对各协议中“例外条款”的运用热情非常高。 

  可见,尽管世贸组织目前已为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做出了许多努力,但就实际运作状况而言,并不理想。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和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已变得更加复杂,从而成为世贸组织最难协调的领域之一。 

  (二)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问题。世贸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条款作了一些规定,此后的谈判增加了一些新内容。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的10条一般情况例外中有两条:即(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庚)“与国内限制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同时,在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环境保护也有涉及。 

  关贸总协定1971年设立的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于1991年重新开始工作,同时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上,关贸总协定在处理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环保问题未被纳入谈判议程,作为一种妥协,在世贸组织协议的前言和有关协议中对环境问题作了适当反映,并在乌拉圭回合正式结束的马拉喀什会议上以部长会议决定的方式事实上将环境问题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多边贸易谈判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贸易与环境的马拉喀什决定》将贸易、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三者的关系作为世贸组织的优先事项,并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拥有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的广泛职能,积极与“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乌拉圭回合的一些协议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前言、《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农业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均涉及了环境保护问题。在今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议题中,环境问题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达成贸易与环境的多边协议。环境问题对世贸组织许多基本原则和条款提出挑战,如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等。环境问题将对发展中国家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环保要求将会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世贸组织在制定相关协议上,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利益,以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世界贸易组织与社会壁垒。社会壁垒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世贸组织中有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美一些国家代表就提出过劳工标准问题。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各国工人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环境和安全卫生状况等条件上的差异,使劳工标准低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廉,在国际贸易中有相对的价格优势,这势必造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劳工标准高国家的“社会倾销”。因此提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出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并对达不到国际标准国家的贸易进行限制。发达国家试图将人道和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并列入WTO共同准则中,当时就因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强烈反对而失败。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上,经过激烈辩论和讨价还价,通过了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明确列入宣言的23个内容之中。宣言指出:“我们再次承诺,遵守国际承认的核心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是建立和处理这些标准的机构,我们确认我们支持其促进这些标准的工作。我们相信,通过增长和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而促进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有助于这些标准的改善。我们拒绝劳工标准作为保护主义目的作用,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尤其是低工资的发展中国家,绝不会成为这方面的问题。”该宣言实际上意味着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承诺应予解决。在这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作出很大让步,也付出了很高代价。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上,劳工标准问题再次引起激烈争论,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与发达国家成员方的尖锐对立和在自由贸易等一些重大问题上无法达成妥协,谈判破裂,结果西雅图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这次会议后,各成员方都认识到了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劳工标准问题的严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闭幕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十届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对劳工标准达成了重要共识,拒绝把劳工标准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中,强调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而发达国家也在进行紧密磋商,力求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向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施加压力。在当前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劳工标准等社会条款问题,劳工标准也必然对未来多边或双边关系产生巨大影响。 

  总之,新贸易壁垒正在发展中,对国际贸易,当然也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应当密切注视其发展趋势,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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